想像一下,你在這座島嶼上受僱,繳納著這座島嶼的稅金,卻在被指派到海外工作的那一刻,彷彿成了法律上的隱形人。
這並非危言聳聽,而是發生在華航空服員身上的真實遭遇。
就在2025年3月6日,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召開了一場沉痛的記者會,宣布針對2022年華航空服員在外站遭機師性騷擾、政府卻無法開罰一案,正式聲請大法官釋憲。
這起事件之所以值得我們在今天(3月7日)停下來深思,不只是因為它揭露了航空業的光鮮亮麗背後,潛藏著難以對抗的權力不對等,更因為它戳破了一個我們習以為常、卻充滿漏洞的法治迷思:當工作場域早已跨越國界,我們的保護傘為何還停留在海岸線之內?
這起案件的荒謬之處在於,性騷擾的事實已經被確認,但正義卻因為「地點」而卡關。
回顧事件脈絡,兩名空服員在荷蘭外站執勤結束後,遭到同航班機師言語性騷擾。
桃園市政府雖然調查確認性騷擾成立,卻因為行為地與結果地都在「境外」,認定無管轄權而無法對加害人開罰。
這導致受害者即便打贏了行政調查,卻在尋求公權力懲處時碰壁,最終敗訴定讞。
針對此一漏洞,相關新聞指出空中性騷擾難裁罰!工會申請釋憲 衛福部表態了,衛福部雖表示未來可依「結果地在境內」進行裁罰,但對於這起已造成的傷害,遲來的解釋似乎難以彌補當時制度的冷漠。
為什麼我們應該對這件事感到憤怒與擔憂?
因為在全球化的今天,這早已不是單一職業的困境。
試想,隨著跨國商務頻繁、外派機會增加,甚至是遠端工作的普及,「職場」的定義早已流動化。
如果一名台灣工程師被派往矽谷出差,或是旅行社領隊帶團至歐洲,當他們遭受來自台灣同事的侵害時,難道只因為腳踩在他國土地,就該忍受「法律真空」的對待?
空服員的遭遇,反映出台灣現行《性騷擾防治法》與行政罰法在空間適用上的僵化。
在機艙這樣一個封閉、階級分明且難以逃離的特殊空間中,機師對空服員握有極大的指揮權,一旦發生騷擾,受害者的恐懼是指數級放大的。
而當受害者鼓起勇氣申訴,國家卻以「發生在國外」為由雙手一攤,這無疑是對受害者的二度傷害,也變相告訴加害者:只要出了國門,你的行為就不受約束。
這場釋憲案,不僅是為了那兩名空服員,更是為了填補那個讓所有外派工作者感到寒心的法律黑洞。
我們常自豪台灣是人權立國,但在這條「國境線」上,我們看見了保護網的斷裂。
雖然衛福部近日表態,強調國籍航空視同領土,且被害人回國後的創傷可視為「結果地在境內」,這確實是行政解釋上的一大進步。
但我們必須追問的是:為什麼總是要等到受害者遍體鱗傷、走投無路申請釋憲後,行政機關才願意轉彎?
法律不該是冷冰冰的條文,而應是有溫度的盾牌。
希望這次的衝撞,能真正落實「保護不分國界」,讓每一位為生活遠走他鄉的台灣人,在轉身回望時,能確定國家依然站在身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