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室裡有人突然情緒失控,老師得先安定學生、維持班級秩序,事後還可能面對家長、校方與調查程序。教育部近期發布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處遇指引,原意是讓現場有章可循,卻引來教師工會要求暫緩推行。這場爭議值得談,因為它碰上的不是抽象的教育理念,而是每天都可能發生的校園現場。
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〈特教生處遇指引反釀校園混亂?九大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暫緩提四大訴求〉,台教產與九大教師工會認為,指引把焦點放在特殊生,可能加深「特殊生等於有情緒行為問題」的標籤;同時,處遇責任落在教師與校內團隊,跨部會支援、人力、代課費用及法律保障卻不夠明確。
先說清楚,這不代表情緒行為問題不需要處理,也不代表特殊生不需要個別支持。爭議在於,若一套指引把學生身分和行為問題綁在一起,可能讓需要協助的孩子先被貼上標籤;若安全處遇都交給第一線教師,老師也可能在每個決定裡擔心事後究責。
這正是校園最難的地方:一個班級裡,學生需要安全,教師需要能工作的條件,特殊生也需要不被羞辱地獲得支持。情緒問題可能和人際衝突、課業挫折或家庭變故有關,不能只用「普生」或「特教生」切開處理。指引若沒有清楚說明誰負責、誰支援,紙上的流程很容易變成現場多一份責任。
工會提出全校性處遇機制、明訂主管機關責任、補足人力與經費,也要求提供法律保障。這些訴求提醒我們,友善校園不能只靠老師更有耐心;當突發狀況發生,學校需要可操作的流程,也需要行政、社政、衛政等資源接得上。教育部若要修正或推動指引,讓教師、家長與專業人員一起討論,才能避免政策好意在執行時變成新的壓力。
校園安全和特殊生權益不該被放在對立兩端。比起急著問指引該不該上路,更該追問的是:當孩子需要協助、班級需要安全時,制度能不能同時接住學生與老師?
註:提供資料未附《聯合新聞網》原文網址,因此連結指向以報導標題搜尋的結果,發布前宜替換為原文連結。